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为有效破解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主动担当作为,近年来积极探索并牵头构建了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
为确保联席会议规范、高效、务实运行,该院着力在机制建设上下功夫。由检察院作为召集单位,负责议题收集、会议组织及决议落实的跟踪反馈,保障了机制运转顺畅。同时,根据议题内容灵活确定参会范围,除各单位分管领导外,务必要求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一线办案骨干参加,确保了讨论的专业性和决策的可执行性。会议议事程序也趋于规范,通常由检察院介绍议题背景,再由案件承办单位详细介绍案情与争议焦点,随后各方充分发表观点,深入辩论,最终力求形成指导性共识或明确的工作方案。
该院尤为注重引导会议从情况通报向实质研讨深化,致力于通过思想碰撞产生解决问题的智慧火花。为此,着力营造平等、开放、理性的讨论氛围,鼓励各方从不同诉讼环节、不同职能角度出发,坦诚交流,直言不讳地提出观点、分析利弊。讨论不仅局限于个案处理,更着眼于从个案中提炼类案指导规则,就证据标准、法律理解等形成统一认识,为后续工作提供明确指引,切实强化了成果转化。
这一机制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上效果明显,有效减少了因认识分歧导致的案件反复补侦、延期审理等现象,提升了诉讼效率。其次,通过事前事中的沟通研讨,将潜在问题解决在早、解决在小,切实提升了案件办理的整体质量。更为重要的是,机制增进了三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巩固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良性互动关系,锻炼了干警业务能力,凝聚了共同的司法价值追求。
展望未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和完善这一有效机制,不断丰富议题形式,探索将联席会议与同堂培训、典型案例研讨更紧密地结合,进一步拓展合作的深度与广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王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