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公益诉讼工作的思想认识,围绕食药、国土、生态、消防安全等民生热点,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紧盯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认真落实各项专项监督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断推动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迈上新台阶。
紧盯食药领域,依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人民健康兴百业,食药安全利千秋。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课题,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精准施策,加强公益诉讼,专注食品安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食品药品冬季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对辖区内16家经营者进行重点排查,对未规范的保健食品与商超食品安全等展开监督,共发现6条线索,针对辖区内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销售等问题向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制发3件检察建议,督促1家超市、1家食品物流中心规范经营,督促整治4家网络药品零售服务商家、10家网络餐饮服务商家依法在网络上正确公示证件信息,实现食品安全保护与新兴业态健康发展,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推进“两国领域”保护,维护国家利益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胸怀“国之大者”,高度重视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深刻认识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针对企业违规取水问题以及督促涉企单位重新申请取水许可的过程中怠于履职的行为,向监管部门制发3件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对违规取用水企业依法规范取水,及时申请取水许可证,对辖区内3家涉企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共计处罚52万元。紧盯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问题,通过大数据对比发现辖区内2家企业开发项目存在国有土地闲置问题,针对在国有土地使用过程中,行为人批而未建、非法占用国有土地情形,向监督部门制发1件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对其中1家企业作出了收回国有土地的行政决定,保障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维护生态安全,筑牢环保“生态屏障”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加精准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紧盯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绿色发展,以守护黄河生态保护为己任,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新媒体、“两微一端”等传播媒体,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注、支持和参与守护“检益母亲河”品牌建设。开展“河长+检察长”巡河专项活动,重视河道垃圾污染问题,发现非法占用河道线索3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督促拆除非法侵占河道建筑设施及附属材料面积共计66亩,以“水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为抓手,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格局。
发挥监督力量,助力拧紧消防“安全阀”
安全生产,事事关乎民生,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社区治理,积极参与社区消防安全监督,督促消除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隐患35处以及瓶装燃气消防安全隐患2处,聚焦电动车充电环境等安全风险隐患,针对“飞线充电”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发现辖区内2社区存在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向所属街道办事处发出2件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治理5起电动车违规充电乱象,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尽责切实守护老百姓身边的安全,为准格尔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民之所呼,检有所应”,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把群众的呼声当做第一信号,对于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高的问题,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最大限度消除老百姓“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所忧所虑,有利的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