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刚刚前往执勤路上,遇到一辆汽车起火,我刚把火灭了,正在联系玉泉区交警,要迟一些到达执勤点位”。一条普通的请假消息,背后隐藏了一段监狱民警见义勇为的事迹。
5月21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民警张欣宇从监狱前往执勤岗位途中,路过祥和苑小区时,突然发现辅路旁一辆吸污车起火。张欣宇见状,立即靠边停车,使用自己车辆携带的灭火装置,快步跑去将吸污车后出气管道起火处成功扑灭,并仔细对失火现场进行反复检查,彻底消除潜藏的火星复燃隐患。
随后,张欣宇主动与发生火情所在辖区的交管大队取得联系,并做好证据留存等备案程序,迅速赶往指定地点执勤。由于灭火及时,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后,发生火情车辆车主与张欣宇取得联系,并送上锦旗表示感谢。“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当群众需要帮助时,该出手时必须出手,我只是做了一名人民警察该做的事情。”问及当时的感受,张欣宇这样说道。
看似偶然之举,实则担当之行。张欣宇在危急时刻的挺身而出,展现出了一名监狱民警的责任与担当,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张雍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