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新增排土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新增排土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拟建地点:呼伦镇伊和诺尔嘎查境内
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总占地305.4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83.8899公顷,含排土场、道路、截水沟、拦石坝、集水池等设施,其中排土场占地301.9公顷,集水池占地3.5公顷。排土场顶面最终标高870米,排土总高度160米。采用多台阶排土,台阶高程分别为720米、770米、820米、870米,单台阶高度不大于50米,台阶间设置宽度30米安全平台。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电子版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 : https://pan.baidu.com/s/1ZHYLhY7dlVJbDaEoGKVFKg 提取码: 5kfs
2、纸质版
建设单位: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呼伦镇伊和诺尔嘎查
联系人:隋女士
联系方式:15332900616
邮箱:1970468948@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
公示公众参与意见表.docx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tb9AMbVP-P-2tN6lu-KgA 提取码: vxi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1月4日。(公示期间本内容登报2次)
欢迎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谢谢!
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