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风光发电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风光发电部分)
项目性质:新建
拟建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
建设内容: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540.8MW,其中风电容量1740MW,光伏容量800.8MW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氢东送新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平安路与满达街交叉口南120米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乌兰察布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名称: 伍宝洲
联系电话:13838487732
电子邮箱:wubaozhou.xxsy@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JyvszGTFjAqtrA7GCuuw?pwd=g4wp 提取码: g4w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欢迎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谢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