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0月13日电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0月13日决定,任命包钢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决定其代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包钢代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编辑:包聪颖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新华社呼和浩特10月13日电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0月13日决定,任命包钢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决定其代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版权声明:内蒙古法治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蒙ICP备13000786号-2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308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有害信息举报平台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86 0471-4687549
Copyright © 2020- 内蒙古法治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