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新法共7章65条,包括总则、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新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入法,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进一步巩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法治宣传教育立法坚持实践导向,着力构建全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相结合,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都有结合各自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义务,并鼓励支持企业、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开展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同时,法治宣传教育法强调法治宣传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同时把“关键少数”和“未来多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
在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方面,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国家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国家加强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宣传教育,增强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意识;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宪法学习。同时,总结宪法宣誓制度实施以来的经验做法,规定国家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