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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提升刑事案件矛盾化解工作质效

更新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0:14:54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为有效化解刑事诉讼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立足刑事检察职能,聚焦办案全流程,抓实源头防控、释法说理、矛盾化解三项重点举措,切实提升刑事案件矛盾化解工作质效。

  一是抓实审查起诉源头管控,筑牢案件矛盾化解工作基础。坚持把矛盾风险化解向前延伸至审查起诉环节,在查清案件事实、固定完善证据的基础上,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细致阐释量刑建议依据、法律后果,从源头上稳固认罪认罚成果、化解当事人内心症结。常态化落实被害人权利告知义务,针对侵财、人身伤害等涉赔偿类案件,办案中同步开展促成退赃退赔、刑事和解工作,积极搭建协商平台,推动纠纷在起诉阶段得到实质性处置,避免将矛盾全部传导至审判环节,从办案源头化解当事人对立情绪。

  二是做实分层分类释法说理,消除当事人认知误区、化解办案症结。改变“重办案、轻说理”工作模式,将释法说理嵌入审查、庭审各环节。审查阶段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开展口头释法,讲清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厘清刑事处罚与民事赔偿边界,纠正被害人的片面认知。对疑难复杂、争议较大案件,积极运用公开听证程序,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借助第三方力量化解心结。庭审当中围绕控辩焦点开展当庭说理,通过精准法理阐释消除当事人抵触情绪,夯实案结事了基础。

  三是强化司法救助工作,巩固纠纷化解工作成效。坚持办案与救助同步推进,对遭受犯罪侵害、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落实救助资金,缓解被害人实际生活困难,切实通过温情司法化解群众心结、抚平受损权益。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帮扶因刑事案件致困的被害人9人,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同时加强法检衔接配合,对高风险、争议较大案件,就事实认定、量刑尺度、当事人思想疏导加强沟通,协同做好矛盾化解。定期开展重点案件复盘分析,梳理在证据审查、量刑建议、矛盾化解、释法说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倒逼办案人员补齐工作短板。在严格依法履职前提下,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侯宇)


编辑:包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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