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尾,聚餐应酬日益增多,推杯换盏间,更需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
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居民敖某饮酒后心存侥幸驾车上路,凌晨遇交警检查时弃车逃窜,最终被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 129.85mg/100ml,远超 80mg/100ml 的醉驾认定标准且逃避公安依法检查,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必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绝非一句口号,而是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现实中,个别驾驶人抱有 “深夜无人查”“偶尔一次无妨” 的侥幸心理,但醉驾行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与公共利益,绝不能姑息。针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鄂托克旗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全程精准监督,对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严格依法履行立案监督、审查起诉职责,督促公安机关规范立案侦查程序,在起诉、追责等关键环节层层把关、无缝衔接,坚决纠正 “以罚代刑” 等情形,确保违法者依法受到严惩,以司法刚性守护法律权威。
醉驾行为的危害深远且多元:不仅严重危及自身及过往车辆、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道路交通秩序,一旦构成危险驾驶罪,当事人还将面临拘役、罚金等刑事处罚,其犯罪记录会对个人职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同时还会损毁个人声誉、影响家庭和睦。切勿因一时疏忽放纵,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年末平安是团圆的基石,酒驾醉驾是潜藏的重大安全隐患。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在春节前夕关键节点始终坚守履职初心,持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严守司法公正底线,以精准监督、严格执法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司法防线,全力守护每一位群众的出行平安。在此郑重提醒:聚餐应酬应尽兴有度,酒后需选择安全合规的返程方式,切勿让一杯酒毁掉一整年的安稳与欢喜,更不要以自身自由挑战法律的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