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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流程监控三步走,案件质量再提升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1:02:43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为充分保障案件质量提升,实现高质效办案,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实施流程监控三步走,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监控职责,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监控,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保驾护航。

  一是发挥检察人员“自己走”监控机制,推动检察人员树立自我监控意识。为提高案件质量,保障案件准确率,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积极组织开展案卡错漏填问题培训,通过对检察系统案卡如何填录,影响案件质量的重点因素,案件质量的核心数据采集等方面的讲解,让检察人员能够清晰认识到影响案件质量的源头,同时能够进行自我排查和监控,培训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检察人员自我监控意识,发动自我监控机制,形成自查式监控模式,从源头上对案件问题进行阻断,保障案件案卡准确性,提高案件质量,促进检察工作提升。

  二是发挥流程监控“推着走”职能,实现案件全方位监控。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以流程监控为抓手,推动流程监控全覆盖助力案件质量再提升,流程监控作为把握案件质量的监督程序,能够及时进行纠错提醒,充分发挥流程监控机制,将各流程节点纳入监控范围,依托系统设置的流程、文书、案卡、数据项等流程化模块,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强化案件的结案审核工作,对移送案件进行审查,同时明确流程监控职责和监控重点,加强节点监控和重点案件监控。以问题为导向,做到每日一清查,每月一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口头提醒或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及时纠正,按要求时限回复整改情况。做到预警为主、有错必纠,确保流程监控全覆盖,不留盲区,实现案件全方位监控,2024年以来该院共计制发流程监控305件,其中口头监控265件,书面流程监控40件,均已整改回复,大大推动了案件质量监督,同时也对提升案件质量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三是发挥人民监督员“盯着走”监督职能,监督检察工作高效运行。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将“四大检察”纳入监督范畴,该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监督,在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均已达成监督目标,2024年以来共计邀请人民监督员121次,刑事检察部门邀请89次,行政检察部门邀请3次,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邀请28次,案件管理部门主动组织1次,全部采纳监督意见;在监督方式上,该院在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法律文书公开等方面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2024年共计开展公开听证107次,不公开听证11次,法律文书宣告送达1次,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2次。该院将积极拓宽监督方式全覆盖,继续通过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构建检察工作透明化新格局,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高效率运行。(郝琴 李波)

编辑: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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