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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深化“无废机关”建设,引领绿色低碳生活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5:00:29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鄂尔多斯市“无废细胞”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积极倡导“无废”生活理念和方式,坚持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推动绿色办公,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切实发挥好党政机关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无废机关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当好“低碳领航员”,引领“无废”时尚新风

  检察院强化顶层设计。成立了“无废机关”建设专项工作组,确保“无废机关”建设有序高效推进;健全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晰的工作体系,并按照“无废机关”建设标准,建立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深化教育培训。将绿色发展理念、节能减排知识、垃圾分类技能等融入检察人员日常培训体系,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的环保意识和能力。四是规范日常管理。制定了《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无废机关”建设管理办法》,通过严格制度执行、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将“无废”理念贯穿于机关运行的每一个环节。

  当好“资源守护员”,推动“无废”源头减量

  积极推动“无废”源头减量。在物资采购上,严格执行绿色采购标准,优先选用低能耗、节水型、环保型产品。在日常办公中,鼓励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同时,加强垃圾分类管理,设置分类垃圾桶和回收站点,积极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制度,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合理分类和有效处理。

  当好“环保宣传员”,营造“无废”浓厚氛围

  积极营造“无废机关”建设的浓厚氛围。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绿色办公等主题,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在办公区域设置环保宣传栏、张贴节能标识;组织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检察人员树立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和工作方式。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目标任务,率先垂范,当好示范,进一步从制度体系建设、文明理念养成、行为方式倡导、监督考核实施等层面入手,引导检察人员培育低碳“无废”文明理念,践行绿色低碳办公生活方式,打造高质量“无废机关”。(周吉)

编辑:王欣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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