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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参训律师畅谈全国涉外律师实务培训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0:23:1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日前,司法部在河南郑州举办2026年度首期全国涉外律师实务专题培训班,自治区律师协会择优选派6名律师参加本次集中培训。现将部分学员心得体会分享如下。

  乌云嘎律师(爱德律师事务所)

  作为长期深耕涉蒙古国跨境法律服务的律师,此次培训让我跳出原有业务舒适区,对新时代涉外法律服务的角色定位、价值边界与转型方向有了新的思考。过去我们多是作为“二传手”配合境外律师处理涉蒙事务,如今需要主动统筹全局、主导多法域交易架构、把控核心合规节点。我将紧扣内蒙古向北开放桥头堡的定位,把“熟悉法律、熟悉行业、熟悉当地文化”作为进阶方向。重点围绕涉蒙、涉中亚跨境矿产能源、中欧班列多国联运等本土高频场景,针对性补齐出口管制、国际制裁应对及国际仲裁庭审实战的短板,形成贴合内蒙古本土市场的实战专业体系。同时,积极参与行业共建,推动本地涉外律师协作网络建设。

  苗欣律师(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

  本次培训的课程围绕涉外法治建设,系统解读出口管制、跨境投资并购、企业出海运营、中欧班列合规、中亚区域投资、国际仲裁等实务课题,令我深受启迪、获益良多。涉外法治内核在于统筹发展与安全,守护国家与市场主体海外合法权益。诸多外贸企业重商务开拓而轻风险防控,对长臂管辖、域外制裁风险认识尚有不足。跨境业务不可止步于制裁名单筛查,需穿透核查物项属性与交易链路;跨境并购要深耕尽职调查,权衡项目风险与实际管控能力;赴中亚、蒙古国投资当秉持“一国一策”,善借当地专业力量;设置争议解决条款,亦需着眼裁决落地实效。内蒙古自治区涉外法律服务仍面临复合型人才紧缺的现实困境。作为涉外律师,我将全力推动合规服务向前延伸,深化跨域专业协作,精进涉外业务素养,把所学转化为合同审查、企业风控的实务动能,守护本土企业出海行稳致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注入法治微光。

  武乐律师(内蒙古恩泰律师事务所)

  参加本次培训,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涉外律师应当主动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律师的涉外业务不能停留在审查合同,必须紧跟企业出海步伐,积极融入涉外法治建设。欧美市场要重点关注出口管制、经济制裁及外资安全审查,中亚市场则需妥善应对轨距差异、换装责任和多式联运单证等问题。依法合规是企业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也是涉外法律服务必须守住的底线。今后,我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动法律服务向投标、签约和履约前端延伸,在维护我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的实践中提升专业能力。

  包美玲律师(内蒙古壮丽律师事务所)

  此次郑州培训是一次思想上的淬炼,更是实务能力的充电赋能。经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宏大叙事,最终落脚在每一个地方律师、每一件边境贸易合同、每一次企业风险提示当中。作为涉外律师,我要更加熟悉本地产业、双语语言能力和地缘区位优势。回到呼伦贝尔之后,我将把本次培训的所学所思转化为执业实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正视自身短板,不急不躁,立足全区实际,找准业务路径,夯实专业基本功,通过学习积累、同行协作,逐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为我区涉外法治建设贡献律师力量。

  付斯尼律师(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培训既覆盖了涉外法治的大政方针,又直面了中国企业出海的具体风险和痛点,课程内容丰富、全面、详实,让我对中国企业出海有了更为深刻的思考。作为一名国家头部乳企的涉外法务,我收获的不仅是具体的知识点,更是一种“在规则中博弈、在风险中突围”的思维方式。中国企业出海是大势所趋,但风险的避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法务是否早介入、是否真专业。我将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努力从一名被动响应业务的合同审核者,转型为主动赋能业务的法务引领者,为蒙牛稳健出海“走出去”,以及为涉外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编辑:王瑶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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