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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通过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0:38:4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根据司法部2026年7月6日发布的公告(第7号)、2025年1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相关规定,现就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8日8时至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盟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盟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6年7月14日至16日期间到盟市司法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同时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盟市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各盟市司法局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盟市司法局另行通知。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2025年第14号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执行。

1783392027505236.png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6年7月6日


编辑:王瑶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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