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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披露典型案例:卢某斌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张某东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更新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5:52:03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新华社

  9月28日,公安部网安局披露2起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典型案例。

  这2起案例分别是江苏盐城公安网安部门侦办的卢某斌案、河南三门峡公安网安部门侦办的张某东案。经查,2起案件所涉公司违反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未履行身份信息核验义务的情况下对外提供服务器租赁服务,或被诈骗团伙雇佣多次发布违法有害信息。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后,有关公司仍未按要求进行及时整改,造成不良后果。

  1.江苏公安机关侦办的卢某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案

  江苏盐城公安网安部门查明,辖区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未履行身份信息核验义务的情况下对外提供服务器租赁服务,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该公司受到处罚后,仍未按要求进行及时整改,致使多人被骗,且导致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之规定,涉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开展立案侦查。后经法院审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斌因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河南公安机关侦办的张某东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案

  河南三门峡公安网安部门查明,辖区某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诈骗团伙雇佣多次发布违法有害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该公司受到处罚后,仍未按要求进行及时整改,致使人民群众财产被骗,情节严重。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之规定,涉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开展立案侦查。后经法院审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东因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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