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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制报社2025年度媒体社会责任报告

更新时间:2026年05月28日 10:31:40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一、前言

  (一)媒体概况

  《内蒙古法制报》于1985年创刊,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办。内蒙古法制报社设有总编室、新闻中心、财务室、发行部、广告部、新媒体中心等部门,现有职工39名。在全区七个盟市设有记者站,分别为呼伦贝尔记者站、通辽记者站、赤峰记者站、乌兰察布记者站、包头记者站、鄂尔多斯记者站和巴彦淖尔记者站。

  (二)社会责任理念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引导群众、服务群众,自觉履责担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着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经济宣传质量和水平,在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预期方面努力发挥重要作用。报社充分发挥作为法治专业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法治宣传报道、媒体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内蒙古法制报》是自治区唯一一家法治宣传专业媒体。创刊40年来,始终是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的重要宣传阵地,担负着全区政法维稳、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政府法治建设和法学理论研究等重要任务,得到自治区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坚持“讲好内蒙古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不断扩大法治媒体品牌影响力,为政法系统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履行政治责任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内蒙古法制报》及所办新媒体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建引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主线,聚焦中心工作,持续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全方位推进建设模范自治区,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生动展示了内蒙古的正面形象。统筹做好全国两会及自治区两会等重大会议活动宣传报道,坚持守正创新,汇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围绕政法中心工作,倾力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媒体专业优势,用心用情讲好政法故事、传递法治温度、弘扬法治精神,为助力自治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宣传报道情况

  内蒙古法制报社扎实做好重大主题宣传报道工作。开设“两会聚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等专栏,奏响昂扬向上的时代强音。“两会聚焦”专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刊发了《自治区政协2024年办结提案964件》《自治区政协工作传递出哪些“新”意》《去年前三季度内蒙古生产总值增速居全国第4位》《通民心 道民意 话发展——4位政协委员亮相“委员通道”建言献策》《恪守公平正义 服务民生大局——聚焦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主动履职强化监督 服务大局守护民生——聚焦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一批聚人心、鼓干劲的新闻稿件,为两会的顺利召开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让两会声音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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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4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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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4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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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5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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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7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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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7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开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栏,刊发了《内蒙古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面启动》《以上率下 一体推进 常抓不懈——内蒙古各地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在实干担当中强作风建新功——内蒙古自治区直机关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等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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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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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9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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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为大力弘扬全区政法系统先进典型的忠诚担当、为民情怀和奉献精神,展现我区政法队伍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责任担当和精神风貌,激励和引领广大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本报开设“致敬新时代政法铁军”专栏,刊发了《将人民满意落到最实处——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行政事项审批中心》《草原上的“海东青”马背上的贴心人——记全国首支公安骑警队“海东青”创始人石永志》《正义路上的“追光者”——记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守护草原“生态绿”“小院”也有大作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纪实》等稿件,掀起了学习先进典型、崇尚先进典型、争当先进典型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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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2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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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开设“起笔新答卷 阔步新征程”专栏,邀请包头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谈感悟、谋举措、定方向,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汲取奋进力量,不断书写新时代政法事业新篇章。陆续刊发《凝心聚力抓落实 砥砺奋进谱新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包头公安工作现代化》《全力推动法治包头建设走深走实》《忠诚履职尽责 强化服务保障》等,在全区政法系统引起了热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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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4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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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为集中展示包头市各旗县区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战化运行的生动实践和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探索出的新做法、新样本和新经验,开设“共筑基层治理同心圆”栏目,相继刊发通讯《昆都仑区:立足“四抓四促”助推综治中心实战化》《青山区:依托“一三四”模式促进基层治理新变革》《东河区:以“有解思维”奏响社会治理“交响乐”》《九原区:“三实”并行绘就多元解纷新“枫”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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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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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二)舆论引导

  1.引导社会热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展示新时代人民警察忠诚履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靓丽风采,致敬奋战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第一线的平安守护者,1月10日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特别策划《人民警察 节日快乐》栏目,组织记者深入基层采访,刊发了系列新闻稿件《不同的警种 共同的信念》《谢谢你 温暖了我的岁岁年年》《吴明亮:我是刑警,今生无悔》《乘警小高的守护之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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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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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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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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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在第11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展现新时代政法战线女性工作者昂扬奋进的巾帼风采与担当精神,本报特别策划开设了“致敬巾帼力量 书写时代荣光”专栏,组织记者深入基层一线,聚焦奋战在高墙、边关、基层岗位的杰出女性代表,刊发了《高墙内的巾帼守护者》《守边勋章上闪耀着她们的光芒》《铿锵玫瑰绽放祖国北疆——记内蒙古自治区12位“全国三八红旗手”》等一批有温度、有力量的新闻稿件,生动记录了她们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的奋斗足迹,全面彰显了柔肩亦担重任、巾帼不让须眉的时代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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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7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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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7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在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开设“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专栏,刊发了《呼和浩特举办2025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我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在鄂尔多斯启动》《国家安全的20个重点领域,你了解吗?》等,让“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根植民心,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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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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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为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4.26”期间,精心策划刊发《以知识产权为墨 共绘未来新图景 ——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内蒙古分会场启动仪式举行》《推动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双向赋能融合发展——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掠影》《涉案金额8.6亿余元 抓获嫌疑人1131人——全区破获涉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839起》等一系列涉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有力提升了群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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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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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3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2.注重改进创新

  不断加大原创内容策划,丰富新媒体内容表达,坚持“讲好内蒙古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加强主题策划,与自治区政法各部门联动,刊发各类主题稿件百余篇。

  (三)舆论监督

  《内蒙古法制报》在舆论监督工作中注重建设性报道,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始终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立社之本,坚持“正面宣传提气、舆论监督祛弊”双轮驱动。一方面,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大力弘扬主旋律;另一方面,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社会治理的痛点堵点开展建设性监督,重点刊发了《首府青桔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影响行人通行》《3台售票机2台出故障——巴彦淖尔火车站旅客排队办理业务》《擅自发送理财产品短信——民生银行是否侵权?》等,以舆论利剑倒逼问题整改,推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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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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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26日发布于《内蒙古法制报》

(四)对外传播

  2025年,《内蒙古法制报》微信公众号发稿2278篇,官方微博发稿2927篇,向中国长安网报送内蒙古稿件272篇,中央政法委长安剑采用内蒙古稿件15篇。

  三、履行阵地建设责任情况

  《内蒙古法制报》坚持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战略,不断加强报、网、端、微一体化的融媒矩阵建设。积极打造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头条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多平台融媒体传播矩阵,不断提升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持续推进法治宣传工作。

  四、履行服务责任情况

  《内蒙古法制报》全年刊发60块整版公益广告,积极推出普法宣传等公益类报道。刊发《3台售票机2台出故障——巴彦淖尔火车站旅客排队办理业务》《擅自发送理财产品短信——民生银行是否侵权?》《首府青桔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影响行人通行》等,为百姓发声,协调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五、履行人文关怀责任情况

  《内蒙古法制报》在不断强化法治新闻报道的基础上,及时关注自治区各级政法机关关爱弱势群体情况,及时反映弱势群体的生活状态,通过报道,积极传递奉献爱心、抚慰人心的正能量,展现了法治媒体的责任与担当。

  六、履行文化责任情况

  法治文化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关键力量,为地区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支撑。自1985年创刊以来,《内蒙古法制报》始终与内蒙古法治进程同频共振,字里行间,镌刻着法治北疆从奠基到深化的坚实足迹。每一起标志性案件、每一部法律法规、每一次司法改革,都通过记者的笔触成为时代见证。从政法改革到普法惠民,从护航中心工作到平安内蒙古建设,这些内容不仅是报纸的成长印迹,更是法治精神在北疆大地生根发芽的鲜活注脚。在40周年创刊之际,特推出56块版的纪念特刊,刊发《平安北疆砥砺笃行》《红色引擎聚力铸魂》《普法四十年 平安佑北疆——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八五”普法工作纪实》《让法治成为高质量发展鲜明底色——赤峰市元宝山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实践》等。

  七、履行安全责任情况

  《内蒙古法制报》不断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出版流程,全方位保证出版安全。

  (一)进一步加强对报社记者、编辑、制版、校对等相关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报纸编辑出版制度,不断提升安全出版意识。

  (二)加强内容把关,报纸和新媒体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导向关。

  (三)定期对编辑出版硬件设备、软件系统进行维护检查,及时查补技术漏洞并升级系统,确保出版流程安全顺畅。

  (四)强化问责,不断完善采编差错责任追究及差错奖惩制度。定期对报纸出版质量开展检查,及时通报报纸及新媒体质量情况。

  八、履行道德责任情况

  《内蒙古法制报》要求全体采编人员恪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采编行为规范,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不刊发虚假失实新闻;报社对记者采访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严禁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新闻敲诈;维护社会公德,维护公序良俗,弘扬社会正气;长期在报纸头版、网站等平台显要位置,刊发报社监督电话及邮箱。

  九、履行保障责任情况

  《内蒙古法制报》充分保障每一名员工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国家机关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与所有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及试用期限按法律规定执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公积金缴存登记,为员工申报缴纳“五险一金”。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假期管理条例,认真执行职工法定假期、带薪年假、病假、婚假、陪护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制度,充分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和生产环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采编人员及时申领新闻记者证,及时回收离职、退休等采编人员的新闻记者证。坚决支持、保护记者的正常采访工作。

  十、履行合法经营责任情况

  内蒙古法制报社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新闻出版等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做到采编与经营“两分开”,未出现违法违规问题。严格要求采编人员不得从事与新闻采编业务无关的活动。严格规范记者站新闻采访活动。全年未刊发违法违规广告。

  十一、后记

  (一)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

  《内蒙古法制报》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新闻报道质量仍需进一步加强,采编队伍能力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媒体融合发展还比较薄弱,内容生产精品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及努力方向

  1.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的要求部署,强化主题宣传,讲好内蒙古政法故事,推出更多有温度、接地气的新闻作品,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加强队伍建设,继续以宣传内蒙古法治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采编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全力打造法治融媒体传播新格局。

  3.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树立精品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提升《内蒙古法制报》融媒体的法治传播能力。进一步提升报纸主题宣传水平,不断拓展新媒体建设新路径,提升新媒体产品质量,加大新媒体技术投入力度,不断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  


编辑:王瑶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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