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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开展面试考核组织人员“进城”实习

更新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1:47:35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为全面落实“教、学、练、战一体化”统一职前培训要求,自治区公证协会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公证员职前培训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将会同司法行政机关从本年度开始实施。

  《规程》共设置一年的职前培训期间,除参加中国公证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外,自治区公证协会还将提供不少于60学时的线上培训。此外第1-2个月、第3-6个月、第7-9个月分别逐步进入卷宗归档整理、证据材料初审、公证书草拟、参与复杂案件办理等实务训练。实习结束时,参训人员要接受盟市公证协会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检验实习和训练成果。面试结果将提供给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任职申报前评价。

  按照《规程》要求,旗县(市、区)公证机构受训人员要在盟市公证协会统筹下,到盟市城区公证处接受不少于二个月的跟班训练。接收受训人员的公证处为其匹配实习导师,制定个人实习计划。跟班训练期间由自治区公证协会承担住宿费用。(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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