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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更加完善

更新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6:04:14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内蒙古法治网讯(记者 杨乐)7月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区不断加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力度,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更加完善。

  在监测网络建设方面,我区截至目前已经实现了349个各类空气质量监测站点、133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59个水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自动监测。我区还选取了3个空气站点开展了数智化改造,初步实现仪器设备自动诊断维护、自动质控校准、远程智能控制和干扰智能识别,现场工作量降低70%以上,异常处置率达到99%以上。

  在数智化监管应用方面,我区建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入选国家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生态质量监测方面,开展了生态遥感影像变化自动识别,初步实现生态监测数据数智化筛选和识别。实验分析方面,部分设备实现加样、消解、滴定等流程自动化,重金属检测实现痕量及超痕量快速测定,有机物检测实现精准分离和多种污染物协同检测。在数据质量管理工作中,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和7个驻盟市分站建立运用实验室信息系统,有效提升数据质量。

  在数智化转型先行区方面,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在数智化转型方面积极先行先试,在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初步建成能感知、会思考、善决策、可拓展的鄂尔多斯生态环境智慧管理体系。乌海市构建黄河流域水污染预警溯源系统,构建起“预警、溯源、应急、执法”的全链条联动治理机制。

  目前,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总数达8391个,基本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全覆盖。申报获批13个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完成133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建设。联合自然资源厅等7个厅局健全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监测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盟市生态环境局与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驻盟市分站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荣获一项团体三等奖、一项个人二等奖,两项个人三等奖。“内蒙古调查监测助力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入选生态环境部生物多样性优秀案例。


编辑:包聪颖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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