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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光点亮罪错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卓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帮教实践基地启动

更新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6:00:28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大检察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强调,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坚决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势头。“少年有梦,法不可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帮助罪错未成年人矫治罪错行为,回归正常生活,积极参与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惩治工作,是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坚实基础,更是以检察保护促进“六大保护”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创新犯罪预防与帮教矫治工作方式,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携手其他成员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共建“卓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帮教实践基地。

8月9日,“卓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帮教实践基地启动会在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举办。该基地的启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方式的创新尝试,也是对提高首府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效果的积极探索,旨在警示教育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在押服刑人员、对未成年人开展常态化法治实践活动,依托两个监管场所,强化“检所(监)”配合、“检法”衔接、“检公”合作和“检校”共建,进一步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推动形成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和社会氛围,打造成集犯罪预防、帮教矫治、法治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首府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名片。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佳玫,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宁润斌,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红,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传红,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书记、所长郭军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云翔,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萌,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包永琴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活动。

郑佳玫副检察长表示,“卓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帮教实践基地的建立是积极贯彻落实全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经验交流会精神的创新做法,更是多部门携手共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同心圆的生动实践。同时也对基地的运行提出要求,郑检强调希望这个基地成为一座“连心桥”,充分发挥力量聚合作用,最大限度促进形成综合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合力。还要成为一块“试验田”,聚焦制约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靶向发力,深耕细作,为全区深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探索新路径、新范式,打造首府样板。

活动还邀请了青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正在帮教的同学们参观自治区未管所警示教育点。在检察官和管教民警的引领下,同学们第一次走进电网高墙内,接受了一场身临其境的法治教育。通过对监舍、禁闭室、劳动改造场所等监区真实生活场所的实地参观与聆听未成年服刑人员代表的现身说法,同学们深受触动,在心中划下对法律敬畏的红线。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好帮教实践基地的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全市中小学生、重点青少年群体参观体验,通过高墙内外的强烈对比触动心灵,在青少年心中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充分发挥呼和浩特地区司法和教育资源优势,定期对未成年在押服刑人员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亲职教育、个性化帮教等工作,助力未成年在押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携手各共建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卓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帮教实践基地在预防减少呼和浩特地区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朝阳事业”的水平。


编辑:王瑶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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