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市法治
当前位置:首页 > 反腐行动 > 详细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韩跃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更新时间:2026年08月06日 16:04:45  来源:赤峰纪委监委

  经赤峰市委批准,赤峰市纪委监委对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韩跃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跃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大操大办子女婚礼,借机敛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人员调动调整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收受他人财物,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岗位调整、货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韩跃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赤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赤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韩跃杰开除党籍处分,由赤峰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包聪颖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版权声明:内蒙古法治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50006-1 蒙ICP备13000786号-2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308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有害信息举报平台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86 0471-4687549

Copyright © 2020- 内蒙古法治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