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巴什区人民法院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院调解及专业鉴定等多方协作,成功化解一起行政案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行政机关一次性向当事人支付赔偿款4.5万元,原告随后自愿申请撤诉,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该案因某局对涉案机动车采取扣押措施而引发,原告认为该扣押行为存在不当且造成财产损失,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扣押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案件受理后,康巴什区法院依法通知该局应诉,该局副局长出庭参与诉讼,并就扣押行为的合法性、程序正当性等争议焦点充分陈述意见。同时,原告向法院申请对损失进行评估,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鉴定。
庭审后,康巴什区法院法官立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组织多轮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向该局释明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及程序瑕疵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同时,向原告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及类案处理原则,促进双方理性协商。最终,该局同意赔偿原告直接损失,原告对调解方案表示认可。
该案的圆满化解是康巴什区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康巴什区法院将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推动负责人从“出庭”向“出声、出彩”深度转变。通过规范程序搭建对话平台,发挥司法专业能力明晰争议焦点,既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也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李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