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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做好库房管理工作,保障办公所需

更新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7:36:07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立足实际,扎实做好库房物品管理工作,努力为全院工作运转提供支持。

  物品分类摆放,确保存放有序

  一是按用途分区,将库房物品按办公耗材、设备配件、宣传物料等类别,分别在不同区域存放。二是固定位置摆放,同类物品集中放置在固定货架或位置,保持存放整齐,方便查找和取用。

  建立手工台账,做到记录清晰

  一是入库登记,新购或接收的物品及时在登记簿上记录名称、规格、数量、入库日期等信息。二是出库登记,物品领用时,在登记簿上详细记录领用物品名称、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及用途。三是定期核对,坚持每月核对常用物品,每季度全面清点库存,核对登记簿记录与实际物品数量是否一致,确保账物相符。

  保障物资供应,满足工作所需

  一是规范日常领用,明确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等常规物资的流程和安排,保障日常工作需求。二是响应紧急需求,对于办案、会议等紧急任务所需物品,优先处理,及时提供。三是服务重要任务,在重大案件办理等时期,根据需要及时补充相关办公用品,保障工作不间断。


编辑:王瑶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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