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办案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安全管理,确保办案工作绝对安全、万无一失,2025年10月29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开展了办案区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
鄂托克旗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将其作为提升办案安全水平、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举措。自查自纠工作制定了详实的排查方案,明确了排查范围、重点内容、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司法警察大队全体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安全隐患,确保自查工作深入扎实、取得实效。

聚焦关键环节,实施拉网排查
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警察履职规定以及办案区安全管理规范,对办案区进行了全覆盖、无死角的地毯式排查。排查重点涵盖:
功能区域完整性:检查各功能室(医务室、候问室、询问室、讯问室)划分是否清晰,配置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办案流程与安全要求。
安防设施有效性:全面测试办案工作区相关设备、全景监控系统的运行状况、清晰度及存储功能,确保全程同步、画面稳定、设备有效运作。
检查安检设备(安检门、金属探测仪等)灵敏度及可靠性,确保正常使用。
查验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烟感报警器等)是否按规范配备、定期检查并保持完好有效。
检查门窗、防护栏、约束器具等物理防护设施是否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标准。
设备运行稳定性:检查电脑设备、通讯设备、呼叫系统、医疗急救箱(药品有效期)等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用电安全规范性: 排查办案区内电源线路、插座开关、用电设备是否存在老化、破损、过载等风险,确保用电安全。
环境安全舒适性:检查室内通风、采光、温度调节情况,排查地面防滑、家具边角防护等细节,预防意外发生。

发现问题不足,深刻剖析根源
通过本次自查,总体来看,大队办案区设施设备管理规范,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关注和改进的方面,主要包括:
设备维护需加强:个别监控摄像头存在视角盲区或画面偶尔闪烁。
细节管理待优化:个别功能室物品摆放不够规范,存在无关杂物;部分区域的安全警示标识需更新或补充。
记录台账待完善:部分设备的日常使用与维护保养记录填写不够及时、详尽。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院司法警察大队深入剖析原因,主要在于日常精细化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设施的预防性维护更换机制需更加健全。

坚持立行立改,构建长效机制
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大队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与“持续改进、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立即整改:对监控视角、物品摆放、标识更新等问题,已现场明确责任人,立即进行了调整、清理和更换。
限期整改:对需要更换配件或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的设备(如问题摄像头、电池等),已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建章立制:以此自查自纠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办案区设施设备日常巡查维护制度》、《办案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强化干警的日常管理责任和安全操作培训,推动办案区安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

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将持续巩固自查自纠成果,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彻底、不反弹。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全体司法警察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保障体系,坚决筑牢办案安全防线,为我院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